海南省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
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:
1.综合所得适用3%至45%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2.经营所得适用5%至35%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3.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%的比例税率。
请注意,具体税率可能因国家、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以上税率表仅供参考,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
另外,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,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分配给各个合伙人后,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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